1、负责全市印刷业、复制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2、拟定全市印刷业、电子出版业发展规划和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的政策、规定并协调组织实施;
3、受理出版物(含专项)、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的设立和管理;
4、组织或协助组织对全市印刷复制企业的年检和质量检查;
5、组织或参与查处本市印刷复制企业在印刷复制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6、拟定本市新闻出版业科技进步、技术监督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发展规划;指导各区对打字、复印、名片印刷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