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4日《中国新闻出版报》以“厦门:版权保护就在身边——厦门‘著作权保护宣传月’活动侧记”为标题,专版报道了厦门著作权保护宣传月情况。此次报道,是半年来《中国新闻出版报》第二次对厦门版权工作进行大篇幅专版报道。
自2004年起,我市“著作权保护宣传月”活动每年四月举办,结合“世界图书与版权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和“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以鲜明的主题、丰富的内容、新颖的载体、贴近的形式,把版权宣传和服务融入广大市民的生活,形成了“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企业互动、媒体联动”的宣传格局,已成为我市具有广泛影响的文化活动和文化品牌之一。
专版分“政府主导 搭建宣传服务平台”、“全民参与 提高社会版权保护意识”、“服务企业 版权相关产业迅猛发展”、“创新形式 现代化手段助力版权宣传”四个部分全面报道了近几年我市著作权保护与宣传工作取得的良好实效。五年来,“著作权保护宣传月”活动从最初的以宣传普及著作权法为主,发展到宣传和服务并重,搭建起了具有广泛群众性和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和服务平台,在版权工作为市场主体服务、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有益的探索。
其他媒体也十分关注“著作权保护宣传月”活动。4月17日《国际商报》以“厦门版权局:为企业积极营造尊重版权氛围”为题,报道了近些年市版权局以“著作权保护宣传月”为平台,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版权、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4月27日《厦门日报》以“本土原创音乐高调对抗盗版”为题,报道了我市原创音乐著作权人在市版权局的指导下积极通过对原创音乐作品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维护自身权利的情况。厦门电视台、广播电台、《厦门晚报》、《海峡导报》等新闻媒体也都对正在开展的2008年“著作权保护宣传月”各项活动进行了报道。